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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吉古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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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83806021
- 从2010年7月1日截止至2010年8月10日
- (1)凭此券消费满200元减30元,满300元减50元(限正价商品)
(2)每张券仅供每人使用一次,请于结账时出示本券
(3)本券恕不兑换现金及折换其他赠品
(4)本券复印、打印、黑白稿均有效
(5)本券使用期从2010年7月1日截止至2010年8月10日
地址:宝龙城市广场4F39号
地址:宝龙城市广场1F276号
电话:83806021
最终解释权归吉古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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